一、办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》
二、适用范围
外商投资的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
三、办事所需材料
1、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)
2、审批(备案)机关的批准(备案)文件(原件)
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(备案)文件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。
3、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(原件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,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(原件)
5、营业执照正副本(原件)
6、其他有关文件